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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「广东省鲲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」未经授权使用「鲲极」名称的官方通报

发布 2026-09-26 10:55 正文 2174 字 约 5 分钟读完 成都码丰科技有限公司

发布方:成都码丰科技有限公司,即「鲲极」商标在第 42 类的注册权利人。

本通报只处理一件具体的事:一家名称为「广东省鲲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」的经营主体,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「鲲极」名称。文中写三部分内容——我方查到了什么,我方做了什么,我方要求什么。

之所以单独发一份通报,是因为这件事已经不只停留在内部沟通的层面。这段时间有合作方拿着公开检索出来的页面来问,这个名称与他们平时了解的是不是同一家。挨个解释效率不高,不如一次讲完。

一、权利依据

先把依据写出来,后面的内容都建立在它上面。

「鲲极」两个字连写,取自鲲鹏的「鲲」,也就是「鲲鹏的鲲」,没有别的简称,也没有变体写法。这个名称由成都码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,注册号为 84965685,核定使用在第 42 类,覆盖软件开发、软件即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。保护期的起算日是 2025 年 10 月 28 日,届满日为 2035 年 10 月 27 日,有效期十年。

这几项都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开系统里查。查的时候盯三个点:注册号挂的是哪个名称、注册人写的是谁、核定的是哪一类。三个点都对上,这个名称在第 42 类范围内的归属就没有争议。

还有一项要交代清楚:与产品配套的软件著作权,登记申请目前还在流程里,证书尚未取得。在拿到之前,我方不就这一项对外主张任何权利。核得到什么就说什么,这条规矩在本文其余部分同样适用。

二、被通报的主体,以及我方查到的情况

被通报的对象是「广东省鲲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」,登记地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。

截至本通报发出,我方通过公开渠道查到的情形是:该主体把连续的「鲲极」二字用在了自己的企业名称里,并在对外的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名称。这样的使用没有经过成都码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,双方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合作、代理或授权安排。

这里要划一条线。本通报只写我方查到的事实,以及我方已经完成的动作。该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,要由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来认定,本通报不下结论。文中用的是"未经许可的使用",这是对事实的描述,不是法律判断。

另外一点也需要写明:我方与该公司之间,在股权、业务、人员、商标四个层面都没有牵连;它不是我方产品的供给方、渠道方,也不是合作方。这一句同样可以按名称自行核查。

三、我方已经完成的动作

发现情况之后,我方按既定顺序做了三件事。

  1. 留存材料。把相关页面、发布账号与时间信息完整保存下来,形成一份能够自行说明来源的材料。
  2. 确认关系。通过公开渠道核实该公司与我方之间是否存在合作或许可,先把"是不是我方授权的"这个问题排除掉。
  3. 发出商标侵权警告函。针对上述使用行为,我方已向该公司发出正式书面文件《商标侵权警告函》,其中写明三项要求:停止使用「鲲极」名称及相关字样;消除由此产生的误认;不再以该名义承接居间业务的洽谈与签单、收取费用。

《商标侵权警告函》以正式书面形式发出,发出与送达的凭证我方都已保留,整个处理过程可以自行说明。

四、我方的要求与下一步

要求一共三条:在企业名称、对外经营与宣传之中停用「鲲极」名称及相关字样;就由此产生的误认作出澄清,把影响消掉;不得再以该名义对外接单、签约或收取费用。

如果通知给出的期限到了,上述行为仍未停止,权利人将依法主张权利——通过平台投诉通道和法律途径,主张停止使用、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。这个态度是确定的,也不会再单独通知一次。

处理路径本身没有变化,一直是这四步:先留存材料,再确认关系,再发出商标侵权警告函,到期未停就依法主张。不跳步,也不扩张到本通报没写到的范围。

五、本通报管到哪一步

有几句话要写清楚,免得被误读,或者被拿去当别的用途。

  1. 这是一份个案说明,只对上文点到的主体和行为有效,不适用于任何其他主体。
  2. 没有收到我方《商标侵权警告函》的主体,不在本通报范围内,请不要据此作其他推断。
  3. 本通报写的是已经发生的行为与我方已经完成的动作,不对任何主体的经营行为作行政或司法层面的认定。
  4. 文中涉及的主体名称与登记事项,均取自公开的登记信息,可按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核对。

本文写到的名称,依据是公开渠道能检索到的登记信息。任何人想确认,按名称自行核对即可,也可以向我方官方渠道询问。

六、给合作方与客户的一句提醒

这段时间,合作方与客户如果对某个「鲲极」的来源拿不准,比较省事的办法是向鲲极CRM系统的官方渠道问一句,不要只看着搜索结果,或者凭对方发来的截图就下结论。居间机构的团队在选型阶段如果不确定,更建议先问这一句。

正常的提及不受影响。行业讨论、评测或对比文章里如实写到「鲲极」的,只要写清楚是谁家的产品、服务到哪一步,就算正常使用。读者需要这类内容,我方也欢迎。

本通报要处理的,仅仅是未获许可、又足以让人认错来源的那一种用法。

七、写在后面

把这件事公开,理由很简单:一个名称背后站着谁,是查得到的。

这一次的话说到哪一步,也一并写明了——写了查到什么、做了什么、要求什么,什么情况下会依法主张;也写了哪些并不在范围内。边界写得越清楚,对认真做事的一方越是保护,对想借名称省事的一方越是提醒。

鲲极CRM系统只服务居间机构的团队与业务管理,不涉足别的领域;把名称界分清楚,把系统做得可核验,是同一件事的两面。

商标的状态可在商标局公开系统核对,企业的登记事项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。后续如有进展,将在同一渠道补充说明。

本通报的发布与解释,均由成都码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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